侯旭东
学术“失范”现象对史学的危害越来越严重,强调学术规范是当务之急。问题是何为规范,如何规范? 规范是指历史研究者所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。历史研究指历史知识的生产与积累,不包括消费目的的“改装”。规范的目的乃是约束学者如何去做,并因此设定了学术活动的界限。在实践层面,规范既内化为学者对自身学术活动的约束(自律),也通过对学术产品的确认机制,如出版、刊发的审定、评价等体现出来(他律)。 规范的具体内容可归纳为四条:价值性,指成果的学术贡献(创新性);科学性,指论据的可靠充分、逻辑严密完备、方法的可靠有效等;学术规范性,指尊重前人成果,并体现在引证、行文格式中;技术规范性。这四条标准实际是社会科学研究共同的规范。 至于具体的操作,我认为目前迫切需要建立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,这一制度是保证学术规范得到落实的一个根本途径。实施规范的另一重要途径是学术评论,即对研究成果的再研究,包括书评、综述、评论等,这方面工作很薄弱,亟需加强。 (《中华读书报》99.4.21)